为加快推动广州市新型储能产品和应用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
设,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
〔2023〕4 号)、《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
制造强省〔2023〕2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新型储能产业生态
(一)加大力度培育优质企业。重点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细分领域龙头
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培育一批行业优质企业,打造
“新型储能广州品牌”。支持本地储能企业在穗扩大产能,加强新型储能电池
产业化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快培育一批新型储能行
业的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产业链领航优质企业。对国家级“小巨人”
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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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加大新型储能项目招商力度,市区联动,
精准招引国内外新型储能电池、终端产品集成、能源电子、关键信息技术以及
先进制造项目。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采取“一事
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
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按照省、市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予以支持。
(三)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成立新型储能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开
展产学研合作、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服务活动。会同广州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