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用电成本、利用快速响应特性支撑应急保
障、电压暂降治理以及需求侧响应等。
(二)标准: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规模 1兆瓦以
上的工商业侧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储能装机容量给予项
目业主最高 100 元/kwh 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
超过 50 万元。
第四条 支持综合能源管理诊断。
(一)范围:支持家电、建材、有色金属、汽车、装备等
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领域的重点企业、能源消费量
较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为主)、工业园区等聚焦
安全可靠性、经济效益性等开展综合能源管理诊断,推动能
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集中供冷、安全储能、充电基础设施、
节能降碳改造等多领域技术深度融合,运用数字能源管理
系统等实现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
(二)标准: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且完成的综合管理
管理诊断项目,按照单个项目 2万元的标准给予事后奖补。
第五条 同一单位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同类型专
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六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
释。第二、三条由市发展改革局执行;第四条由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