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
知》(国发〔2021〕2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标〔2022〕53 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
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 号)、《湖南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
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
〔2023〕38 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碳达
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23〕4号)等相关文件,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
减污、扩绿、增长,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
命任务,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
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
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立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