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安图、和龙、图们、汪清等地谋划一批水电站建设项目。充分利用秸
秆、林下剩余物,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直燃供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
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根据地热能资源分布,合理推广浅层地
热能供暖制冷,积极探索中深层地热能高效梯级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
装机比重提高到 50%以上。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 65%以上。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机关事务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
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
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逐条列出〕
2.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政策,严控新上耗煤项
目。深入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
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全领域、全过程压减工业燃煤,推动煤炭清洁高效
利用。建立完善散煤监管体系,加大分散燃煤锅炉整合力度。推进实施“煤改
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优先考虑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有序推
进散煤替代。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市)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35 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 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
2025年底前,全州 65 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
“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全州各年度煤炭消费量均控制
在569.16 万吨。“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责任部门:州应急局、州发改委、
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
3.合理控制油气消费。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工作,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
推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推进“气化吉林”惠民工程,以“榆
树—延吉—珲春”天然气输送主干网为轴线,大力推进实施县际支线管道工程。
加快实施“榆树—敦化”连接线、“延吉—龙井—和龙”和延吉至汪清段等天
然气管道项目建设。有序引导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
种能源融合发展。结合气代煤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重点推进
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清洁能源进口平台中转站项目、长春燃气(延吉)有
限公司燃气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珲春建设国家重点能源进口口岸,
加大与俄罗斯清洁能源合作。到2025年,实现天然气用气量达到5亿立方米。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住建局)
4.积极探索氢能利用。利用全省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契机,重点发展
氢气制储运技术装备、氢燃料电池、氢能化工等产业。以东北亚制氢中心站为
依托,推进延吉绿色制氢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发展水电
解制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与高纯氢制备、液氢储运、液氢加氢枪等技术
装备。依托延边国泰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探索氢燃料电池技术,构建氢
燃料电池产业体系。积极开展氢能工业利用示范工程,推进延吉国际空港经济
开发区氢能产业示范项目,努力打造延吉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区。深入落实
“氢动吉林”行动,推动延边氢能贸易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责任部门:州
发改委、州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