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
于开展 2023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
〔2023〕149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扣“绿色、低碳、智能、安全”主题,坚持为汽车消费充“电”,
为乡村振兴添“绿”,重点开展“优供给、促消费、建设施、拓场景、
强服务”五大行动,实施 10 项重点任务,力争省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
下乡车型销量增长 10%以上,在全省开展 30 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
下乡巡展活动,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 45 万台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供给
1.优化新能源商用车供给。支持中国重汽、潍柴新能源商用车、中
通客车、一汽解放青岛、潍坊北汽福田、淄博吉利新能源等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载货微面、中大面、微卡、轻卡、皮卡、中小型客车等新能
源汽车,针对性研发生产经济实用的“大空间、长续航、多用途”载
货车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
委)
2.优化新能源乘用车供给。支持济南比亚迪、上汽通用五菱青岛、
济南吉利等企业,加大新车型生产,加快构建纯电、混动两大类以及
轿车、SUV、MPV 等三大车型支撑的产品体系,推动海豚、熊猫等下
乡畅销车型提产扩量。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车企和车型目录基础上,
对全省生产适合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厂家和车型进行全面梳理,发布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