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
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
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对参与项目的投标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8-02 00:00:00 至 2023-08-0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2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
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
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
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
4009980000 进行咨询。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
标一律不予接收。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6.1 根据《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公共
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通知》、《关于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参与投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
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6.2 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11 版本)打开固原不见面开标大
厅系统登录页面。6.3 使用“标证通”投标的操作流程: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固原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办理的相关操作手册);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