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
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
→“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
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投标人存在以下行
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
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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