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及CERs的签发。
6.获取CERs销售收益。
详见第五章技术条件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
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投标时必须要有母公司有
效授权书(本次项目投标、签订合同权利等授权)。
(2)投标人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且
报告生成时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2.投标人未被列 入“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和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报告生成时
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
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广东风电公司级和本单位级灰/黑名单的集团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负责人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或以上碳资产项目开发的经验,需提供相关
咨询合同或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2个或以上碳资产项目开发的经验,需提供相关咨询合同或买卖合
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已成交项目的碳资产项目服务协议书、碳资产项目购买协议及相关交易证明材料,能清晰显示合同
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邮件登记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