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甘肃省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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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
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HAOGK-2023-068
委托单位: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
代理机构: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
甘肃府采
2023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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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的制作(含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需表格的填写、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
标样品(如有)的递交做出了清晰明确的阐述和规定。除招标文件中有明显前后矛盾或
错误的地方外,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制作、密封或递交的相关问题不再予
以另行答复和解释。(注:如招标文件中有明显前后矛盾或错误的地方,请投标人在获
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至代理机构办公地址。若在法
定期限内未提出,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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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37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42
第一部分 商务要求 ...................................................... 42
第二部分 服务要求 ...................................................... 44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
一、资格证明文件 ........................................................ 60
二、投 标 函 ............................................................ 62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3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64
五、 无违法记录声明 ..................................................... 65
六、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 66
七、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 68
八、开标一览表 .......................................................... 76
九、分项报价明细表 ...................................................... 77
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78
十一、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79
十二、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 ................................ 80
十三、商务偏离表 ........................................................ 81
十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 82
十五、服务承诺书 ........................................................ 83
十六、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 84
十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85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HAOGK-2023-068委托单位: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代理机构: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政府采购2023年7月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特别提示: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的制作(含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需表格的填写、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样品(如有)的递交做出了清晰明确的阐述和规定。除招标文件中有明显前后矛盾或错误的地方外,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制作、密封或递交的相关问题不再予以另行答复和解释。(注:如招标文件中有明显前后矛盾或错误的地方,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至代理机构办公地址。若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7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42第一部分商务要求......................................................42第二部分服务要求......................................................44第五章评标办法..........................................................5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一、资格证明文件........................................................60二、投标函............................................................6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3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4五、无违法记录声明.....................................................65六、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66七、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68八、开标一览表..........................................................76九、分项报价明细表......................................................77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8十一、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79十二、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80十三、商务偏离表........................................................81十四、技术规格偏离表....................................................82十五、服务承诺书........................................................83十六、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84十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85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第一章投标邀请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的委托,就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一、招标文件编号:HAOGK-2023-068二、预算总金额:200万元三、最高限价:190万元四、服务内容: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1(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1.2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1.4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1.5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自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00:00:00~23:59: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社会公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则视为放弃投标。九、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4日止。十、信息注册、投标须知、网上下载标书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3919952321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92号6楼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9993177613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676号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7月17日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92号6楼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3919952321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676号联系人:高工电话:199931776133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招标文件编号HAOGK-2023-0685预算金额200万元6最高限价190万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8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1.2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1.4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1.5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9分包履约本项目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是、否);如为是,请选择哪种方式预留份额: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达到比例为/%(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60%)。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30%)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60%)。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是否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须提供意向协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8—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支持监狱企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支持残疾人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依照小微企业标准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加/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9—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本项目不适用。1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加/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本项目不适用。1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1、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投标总报价等于但不限于(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的技术、交付、技术服务、交通、保险、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费用等)。17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18样品无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0—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9服务地点及时间(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服务地点: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指定地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3个月时间进行试运行,实现系统上线稳定运行。2024年6月进行项目验收。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详见文件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编制第21条规定。2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U盘)封面上均应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前不得开启;正本、副本分别在投标文件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档(U盘)”字样。22投标文件份数及邮寄地址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1份,需在网上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高工联系电话:19993177613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676号注:顺丰邮寄给代理机构(开标后五日内寄达,不接受邮费到付),内容必须与上传至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若有不符以网上上传的为准。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1—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4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分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8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无29现场勘查无30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系统开发,通过测试并且完成培训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不计利息)。甲方付款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完税价),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31演示无32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并附在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也必须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2—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33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34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1.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9日09时10分,添加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钉钉号:18693194255;注:请各投标人准时添加代理公司钉钉。我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如未按时添加,影响投标,后果自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仅限一人加入),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姓名。)2.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招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3—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说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4.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固化投标文件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5.确认开标记录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6.开标完成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7.在线质疑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4—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8.询标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3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电汇、现金户名: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创新园支行账号:6205011005070000042936其他注意事项此次开评标活动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不再对相关原件进行核查工作。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签订中标合同,若中标单位提供的相关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不符,则取消其中标单位的资格。3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请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5—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6—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代理机构”是指: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2.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2.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2.12“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2.1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7—2.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5“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知识产权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4.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4.1.2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8—4.1.4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4.1.5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4.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4.4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19—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投标费用5.1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投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无论任何理由导致废标的由中标公司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6.现场勘察6.1详见须知前附表。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采购进口产品7.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8.环保、节能产品8.1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投标时属清单内产品,请列出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0—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采购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文件格式;9.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招标文件中,标注“◆”是节能产品,标注“★”是环境标志产品,标注“▲”是核心产品。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对这些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响应不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或服务内容,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以下方式执行: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9.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9.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1—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相关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投标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10.3投标人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10.4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2—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2.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3.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4.投标报价14.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4.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4.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16.技术投标文件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3—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逐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或与服务相关的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6.3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或服务内容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7.商务投标文件17.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无违法记录声明;(6)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7)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8)开标一览表;(9)分项报价明细表;(10)投标人基本情况;(11)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2)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4—(13)商务偏离表;(14)技术规格偏离表;(15)服务承诺书;(16)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7.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的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采用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收退和管理。(选择递交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采用银行电汇方式)1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5—(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20.1网络及软硬件设施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20.1.1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则视为放弃投标。20.1.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6—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说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20.1.3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固化投标文件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20.1.4确认开标记录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20.1.5开标完成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20.1.6在线质疑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20.1.7询标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20.2电子文档为盖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中除投标文件外须另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WORD版本,且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7—20.3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2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20.5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装订成册。20.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0.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1.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需将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中的保持一致)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盖公章后单独递交,否则代理机构将依法拒收。2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U盘”等字样,然后再将该项中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并盖公章,否则代理机构将依法拒收。21.3封套均应满足以下要求: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人电话:21.4如果信封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并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8—22.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开标结束后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U盘快递或送达至:收件人: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高工联系电话:19993177613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676号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9—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资格审查25.1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7.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投标性的确定27.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含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7.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27.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0—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7.6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15%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28.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28.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8.2投标人的、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1—的修改。28.3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9.投标的评估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0.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0.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2评标方法30.2.1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2—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2最低评标价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1.其他注意事项31.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1.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五、废标和串通投标32.废标的情形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3—32.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2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相关媒体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3.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六、中标34.中标人的确定34.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2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4.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4.4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媒体和甘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4—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34.5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35.中标通知书35.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5.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签订及履行合同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6.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6.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向省级财政监管部门提交备案。37.合同分包37.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7.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8.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5—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9.履约保证金39.1若《采购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9.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9.3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八、询问和质疑40.询问4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40.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41.质疑4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41.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时效期间起算日期为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法》《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6—(财政部令第74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供应商获取上述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公告;另一种是供应商通过点对点方式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对于以公告方式发布的采购文件,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于点对点方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就是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本项目质疑时效期间起算日期应当为供应商实际下载采购文件之日。41.3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41.4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41.5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41.6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盖单位公章的;(5)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或修改程序提出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质疑的。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序号内容1采购人(全称):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甲方)2中标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3服务地点: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指定地点4(最终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用3个月时间进行试运行,实现系统上线稳定运行。2024年6月进行项目验收。5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系统开发,通过测试并且完成培训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不计利息)。甲方付款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完税价),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7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8招标文件中具体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签订合同为准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8—(本合同版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AOGK-2023-068-HT-001项目名称: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招标文件编号:HAOGK-2023-068发包人: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承包人:年月日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39—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HAOGK-2023-068-HT-001买方(全称):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甲方)卖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2)招标文件编号:HAOGK-2023-068(3)服务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的含税总价为(大写),(小写):万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用3个月时间进行试运行,实现系统上线稳定运行。2024年6月进行项目验收。服务地点: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指定地点。4.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系统开发,通过测试并且完成培训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不计利息)。甲方付款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完税价),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0—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5.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5.3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6.验收6.1.供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供需双方共同验收。6.2服务内容,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6.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7.伴随服务7.1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7.2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8.组成合同的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8.1中标通知书;8.2合同协议书;8.3投标函;8.4合同条款附件;8.5其他合同文件。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本页无正文)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2—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及服务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总报价等于但不限于(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的技术、交付、技术服务、交通、保险、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费用等)。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资质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验,如投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送达所有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及要求:(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服务地点: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指定地点。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用3个月时间进行试运行,实现系统上线稳定运行。2024年6月进行项目验收。3、免费运维服务时间:三年,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合同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系统开发,通过测试并且完成培训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不计利息)。甲方付款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完税价),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3—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4—第二部分服务要求一、项目工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一)、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用3个月时间进行试运行,实现系统上线稳定运行。2024年6月进行项目验收。(二)、项目实施要求:投标单位应建立专门项目团队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实施,项目实施前提交项目团队人员清单和岗位职能说明;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三)、项目培训要求:投标单位应编制专门的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计划对项目涉及的所有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使用的相关培训。(四)、项目移交要求:项目验收前应完成项目移交,移交内容包括所有源代码、系统管理员密码、数据库管理员密码、系统建设相关文档、系统相关安装文件,签署项目移交备忘录。(五)、售后服务期和运行维护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服务期间,投标单位应有完善的运行维护机制和人员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运行发生异常时,供应商服务人员应在120分钟内达到现场。软件错误引起的故障解除不受售后服务期的限制,投标单位应在系统的运行寿命期间,对出现的因软件错误引起的故障提供免费解决服务。二、项目建设总体需求和要求如下:(一)、实现现有积累数据和成果的整合,重新按照项目、空间地理位置、数据类型等合理组织数据,从深化分析、数据共享、成果应用等方面发挥已有成果的价值。(二)、服务于草原资源管理,促进省、市、县各级数据、资源、成果的有序管理、共享和利用。(三)、面向各业务管理部门、市县草原业务单位,开发业务化服务平台,可以实现常规业务流程化、自动化。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5—(四)、开发草地监测管理工具系统,为草业和生态研究者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和服务提供技术工具和助手,工具包括草地野外观测数据管理,专家知识库、产量、盖度分析等功能。三、系统需求:(一)、数据资源建设:1、内部数据库迁移:能够将已有草地监测调查数据库迁移到本项目平台中,保证数据库完整、精度没有损失,数据安全。2、外部数据资源建设:2.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2.1.1、统一坐标系统,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统。2.1.2、行政区划数据,包含全省、市、县边界数据,提供全省镇(乡)、村边界区划数据,便于系统的行政管理及统计分析。2.1.3、提供dem数据,提供全国30米格网的dem数据。2.1.4、基础本底业务化数据,如遥感图像、草地类型图等。2.2、专题信息数据库建设:2.2.1、对专题数据产品植被指数、草地生物量、草地植被盖度、草地退化等进行整理建库。2.2.2、对各种原始观测数据(如草地、土壤等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建库。2.3、草业知识库建设:对牧草/栽培草、病虫害、家畜/家禽、草地类型等草业专业知识整理建库,实现常见牧草等图库查询。3、外部数据服务接入:可接入天地图服务、国内外遥感服务等外部数据服务。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6—(二)、web系统平台功能:web系统平台采用网页开发方式实现以下功能:1、外业调查管理:1.1、观测数据管理:可将监测样地观测数据进行展示、数据查询、数据编辑;将野外调查点位显示在天地图上,可以按行政区划、研究区、时间范围、草地类型进行数据查询/下载。1.2、历史数据管理:可以按照行政区划、研究区、时间范围、草地类型进行数据查询和下载,并能对数据进行高效浏览;可在线查询显示各调查样地的调查时间、经纬度、观测数据、照片等;可根据调查内容查询显示,如查询物种空间分布等。1.3、草地盖度分析(web):基于上传的数码照片在线计算草地盖度,支持单幅及多幅计算。2、数据服务:2.1、数据资源目录:2.1.1、目录管理:把历史监测数据、重点项目数据、遥感影像及产品等空间数据、图片、植物分类数据等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数据目录管理。2.1.2、数据资源注册和发布:实现数据资源的注册和发布功能。2.1..3、数据资源检索和下载:实现数据资源目录的查询、统计、浏览、下载等功能。2.2、数据资源管理:2.2.1、数据资源上载:可以实现不同用户,根据不同权限实现数据的上载;并具备数据审核功能。2.2.2、数据资源管理:把历史监测数据、重点项目数据、遥感影像及产品等空间数据、图片、植物分类数据库等分类建库存储。2.2.3、数据资源发布:可以将不同用户上载的各类数据以数据目录服务、元数据服务、数据查询等方式发布数据服务,空间数据提供空间位置匹配服务,实现草业科学数据共享,发布的数据可以设置共享范围等功能。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7—2.2.4、数据资源删除:管理员和用户具备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资源删除的功能。2.3、视频服务:2.3.1、实现对野外观测站的视频的管理及服务。2.3.2、实现对无人机照片的管理及服务。3、知识服务:3.1、草业知识库管理服务:3.1.1、知识库管理:实现牧草/栽培草、病虫害、家畜/家禽、草地类型等专业知识的介绍,常见牧草图库等知识管理。3.1.2、知识库查询浏览:实现牧草/栽培草、病虫害、家畜/家禽、草地类型等专业知识的介绍,常见牧草图库等知识管理及查询浏览。4、应用服务:4.1、草地资源状况监测服务:4.1.1、草地产量监测服务主要涉及如下内容:草地类型、草地产量、草地盖度、植被指数、净初级生产力NPP、草地放牧承载力、变化趋势等;4.1.2、基于WebGIS开发实现草地产量监测信息的数据查询(点、面、行政区域的统计查询,多图层查询,矢量数据与栅格数据的查询)、地图发布(每年自动发布一次)、计算(实现栅格数据的在线计算,计算结果经过初步处理,比如单位处理等)等功能,实现数据初步处理、再分析和应用(按时间序列、草地类型和行政区划的分区统计,以折线图、柱状图、报表、专题地图等形式展示和输出),对形成成果的数据进行可视化,实现WebGIS环境展示。4.1.3、上述模块包括以下共性数据库:地形地貌/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天地图)、气候带、土壤类型、草地/植被类型、温度、降水、积温、湿润度。4.2、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4.2.1、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评价,主要涉及如下内容:草地植被恢复价值、土壤保育价值、养分输入价值、牧草供给价值、生产原材料供给价值、生物多样性保育价值、水源涵养价值、植被碳固定价值、气候调节价值、空气质量调节价值、文化旅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8—价值等。4.2.2、基于WebGIS开发实现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在线查询、计算、统计及地图发布等功能。4.2.3、上述模块包括以下共性数据库:地形地貌/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天地图)、气候带、草地/植被类型、温度、降水、积温、湿润度。4.3、草原碳汇本底调查数据库:4.3.1、基于2021年全省草原碳汇本底调查数据及草原现有空间数据,包括电子文档、GIS数据及图像数据等相关资料;完成对甘肃草原碳汇数据的入库工作,包括矢量/栅格数据、属性数据等的检查和入库。4.3.2、基于WebGIS开发实现草原碳汇本底数据的在线查询功能。4.3.3、上述模块包括以下共性数据库:地形地貌/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天地图)、气候带、草地/植被类型、温度、降水、积温、湿润度。4.4、草地健康和退化评价:4.4.1、草地健康退化评价主要涉及:植被盖度、裸地(斑)面积比例、物种丰富度、鲜草产量、可食牧草比例、毒害草比例数据库。4.4.2、基于WebGIS开发实现草地健康退化评价相关数据库信息查询、草地健康和退化评价的自动计算、地图发布等功能,实现草地健康退化评价,对形成的健康和退化等级数据进行可视化,实现WebGIS环境展示及按行政区划、草地类型分区统计、制图及报表分析。4.4.3、上述模块包括以下共性数据库:地形地貌/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天地图)、草地/植被类型。4.5、用户登陆注册:完善的用户登陆注册及权限管理,角色包括省、市、县3级。4.6、系统管理:完善的网站后台系统管理,可实现数据、用户、权限、信息等的管理。5、系统管理: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49—5.1、用户管理:实现对用户的数据权限、功能权限、注册登陆等权限的管理。5.2、组织结构管理:实现对组织结构的权限管理。6、业务功能:6.1、草原“一张图”管理业务:内容包括:6.1.1、基于全省草原“一张图”,实现数据脱密、浏览、草班小班的属性查询(属性查询支持编码转换)、按行政区划的统计分析。6.1.2、根据每年草班小班的变化情况,实现数据的更新,历史变化区管理(包括空间范围、面积和属性等)。6.1.3、感兴趣区(工程区、项目区、征占用)的叠置分析。6.1.4、按年度、行政区划、草地类型实现一张图相关属性信息的统计,制图及结果导出。6.2、关键物候期监测:按年度实现如下功能:6.2.1、草原返青期监测:基于遥感植被指数数据实现全省牧草返青期监测,并以空间图的形式展示。6.2.2、草原植被长势监测:基于遥感植被指数数据,对比当年与前一年植被生长变化状况,并以空间图的形式展示。6.2.3、草原枯黄期监测:基于遥感植被指数数据实现全省牧草枯黄期监测,并以空间图的形式展示。6.2.4、统计分析,实现年际、草地类型、行政区划、自定义区域的上述指标的分区统计、制图及导出。6.3、草原产草量和盖度监测: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0—基于遥感、气象数据和统计模型/机器学习模型,实现全省逐年草地产草量和盖度的自动计算、地图服务发布、统计分析等功能。统计功能包括分年度、区域、草地类型、行政区划、自定义区域的植被产草量鲜重、可食产草量鲜重、盖度的统计、制图及导出。6.5、禁牧和草畜平衡监测:6.5.1、禁牧监测:6.5.1.1、业务流程包括禁牧区上图、禁牧监测点上图、禁牧巡查信息录入及查询展示。6.5.1.2、具体要求包括:禁牧区分布图的上传、修改;禁牧监测点监测数据、图像展示;禁牧巡查信息录入、修改、查询。6.5.2、草畜平衡监测:草畜平衡区上传,载入理论载畜量测算知识库。6.6、草原生态监测站点建设管理:草原生态监测站点信息管理:点位上图、站点信息(包括图像、视频)查询、站点自动监测系统的接入;外业调查与录入、数据上传与质检、数据汇总与统计、统计分析与报表、历史数据检索与管理等功能。6.7、草原生态监测数据上报:各县年度监测数据点位上图、站点信息查询;外业调查与录入、数据上传与质检、数据汇总与统计、统计分析与报表、历史数据检索与管理等功能。(三)、系统用户管理:采用省级、市级、县级,三级用户设计,实现业务工作的上传、下达、审核等业务流程。(四)、非功能性需求:1、性能需求:1.1、用户数量≥5000。1.2、并发用户数量≥100。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1—1.3、响应速度≤5s。2、安全需求:2.1、保障数据安全。2.2、保障项目及专业知识安全。2.3、行政区划图需要脱密。3、运行环境:以开源框架为主开发,可在常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中运行。4、开发技术:4.1、数据库技术要求采用开源数据库开发。4.2、采用开源GIS或国产自主技术。4.3、采用开源的机器学习框架开发。4.4、采用在线地图服务技术。6、运维服务:6.1、验收合格后,3年内免费维护,包括软硬件环境。6.2、24小时响应。7、知识产权:系统中涉及的专业数据由甲方提供,系统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开发商需提交全部源代码。8、后台服务与接口:8.1、提供标准的地理信息服务接口。8.2、可以实现地图服务接口调用。8.3、可以提供和调用web服务与接口。注:本项服务的全部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投标人对项目产生的或在本项服务中获取的全部资料有保密和遵规使用的义务与责任。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2—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1.符合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明细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以下评分明细表进行评分。序号标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3—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如下: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价格评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的平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分值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投标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或市场价恶意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2商务部分(10分)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今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证明材料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4—投标人实力(5分)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和人员身份证及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并附在投标文件内3技术部分(70分)技术参数响应(10分)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4分,扣完为止。注:如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20项(含)此项不予计分。)项目理解(15分)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分析准确、熟悉项目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内容深度设置合理并具有创造性,技术路线及工作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得15分;响应程度和内容较合理,技术路线及工作思路较清晰,针对性较强得9分;响应程度和内容基本合理,思路基本清晰,有针对性得6分;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不够透彻,技术路线及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总体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数据处理方案等),总体项目实施计划思路清晰,内容详细、完整,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技术内容具体,方案重点突出,项目实施数据处理方案合理明确,可行性强的得10分;总体项目实施计划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完整,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较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重点较突出合理,可行得6分;总体项目实施计划基本完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数据处理方案可操作性基本合理得2分,其他不得分。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5—售后服务(10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体系、售后服务质量及人员调度、响应速度及现场服务措施、应急解决方案等)服务保障体系内容详细,时间安排及时,人员调度合理,现场服务措施完善,解决方案可行性强得10分;时间安排比较及时,人员调度比较合理,解决方案可行得6分;时间安排和人员调度基本符合项目需求,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得2分,其他不得分。培训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设置、人员配备、培训频次等),方案详细、培训内容完善,人员配备及培训频次合理,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较合理,培训内容比较完善,人员配备及培训频次安排可行得5分;培训方案基本合理,人员配备及培训频次基本可行得2分,其他不得分。质量保证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在总体架构、技术架构、功能架构、系统对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逻辑架构合理一致、功能覆盖全面,方案及技术资料完整、科学合理,符合建设实际现状,互联互通、兼容性强的得8分;逻辑关系较合理,功能覆盖较全面,兼容性性较好得5分;逻辑性、功能性、合理性、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应对保障方案(9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应急措施、其他突发事件应对等内容)保障方案齐全、有效、具体,有针对性,对突发性事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能保障本项目有序进行得9分;保障方案较齐全、有针对性,对突发性事件提供较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得6分;保障方案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其他不得分。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编写评标报告。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6—三.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4.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7—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以、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特别提醒: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调整、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顺序不做要求)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59—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0—一、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1.2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1.4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1.5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1—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说明:1.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2.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1.2、1.4、1.5项内容。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5.本章中“投标截止日前”是指以投标截止日为起始时间倒推每一项相应要求的时间。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2—二、投标函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项目名称)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万元)。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内完成项目的所有相关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1份。5、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在本次招标中标后,支付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与招标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4—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包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5—五、无违法记录声明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公司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6—六、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果不符合规定可不提供)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单位: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金额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监狱企业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7—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致。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8—七、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以下申明如果不符合规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69—附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0—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1—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注: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制造商:(单位公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现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三、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根据认证机构发展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5—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六、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同时停止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2月1日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6—八、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报价币种:人民币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注:1、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总报价等于但不限于(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的技术、交付、技术服务、交通、保险、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费用等)。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合计(人民币元)服务周期备注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大写:小写:元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7—九、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序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分项报价合计:大写小写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8—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他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79—十一、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件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80—十二、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已结算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45…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视为无效投标。2.对于已完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81—十三、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投标,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82—十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及其影响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投标,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83—十五、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84—十六、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报价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投标日期: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草原碳汇本底数据库及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85—十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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