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
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
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
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
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
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五、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
的投入力度,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
容提质,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
稳充电。
六、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
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
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
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
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 2030 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
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七、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
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
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
八、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