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
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
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
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
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
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
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
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
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
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
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
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
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
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
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