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鼓励装机容量 6 兆瓦以上的屋顶分
布式光伏项目,适度配建储能系统。支持发展集中式电网侧储能项目,
在光伏项目相对集中、上网电量较大的区域,按照区域装机容量的一
定比例配置储能系统,大力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稳步发展用户侧
储能。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建局、市商
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郑州供电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
人民政府
三、政策支持
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依法建设、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手续完
善,符合国家、省、市信用管理规定,履行合同较好的给予补助。
(一)支持范围
利用自有住宅自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工业厂房、大
型商超、仓储物流等非公共机构以及利用机关办公楼宇、学校、医院
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
用项目。
(二)补贴标准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供电公司实际上网电量为准,2023 年
1月1日—2024 年 12 月31 日全容量建成并网,按 0.1元/千瓦时补助;
2025 年 1 月1日—2025 年 12 月31 日全容量建成并网,按 0.05 元/千
瓦时补助,每个项目享受补贴年限3 年。
(三)奖补办法
1.按照先发电先受益原则,结合各区县(市)年度目标任务,原
则上只补贴计划范围内项目,对于超出当年目标部分,在电力消纳能
力范围内的项目,顺延下年度。
2.根据区县(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郑州航空港区及六
县(市)奖补资金由各区县(市)承担;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及上
街区奖补资金,由市与区按照 1∶1 的比例承担。
3.每年1月31 日前,项目业主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发展改革部
门提出资金补助申请(见附件 2),并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等材料。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及上
街区政府结合当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情况,综合核对验收后,
每年3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郑州供电公司核定屋顶
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量数据,市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所在区
(开发区)财政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郑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市事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