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全市节能工作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能源消耗总量
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全市节能形势分析、预测,
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完善全市碳达峰碳中
和“1+N”政策体系。严把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关。指导各县区人
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全市各有关部门合理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
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到2025 年,全市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 14.5%,能源消费总量得
到合理控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工作牵头单位。及时公布工业节能、
工业降碳具体目标数据,做到可控制、可衡量。负责工业领城节能
和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工作。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
色制造体系建设,不断强化节能监管,抓好淘汰落后产能。指导工
业企业落实节能降碳措施,推广节能技术和应用,减少煤炭消费量。
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完成
自治区下达我市工业节能降碳目标,并督促工业企业完成年度和
“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牵头单位。指导有关
单位削减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督促有关单位完成年度和“十四
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推动新建建筑执行居住建筑 65%节能标准、
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光伏在城乡建筑中应用。稳步推
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