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品种分为绿色电力
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
绿色电力交易含绿色电力直接交易和认购交易。绿色电力
直接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新能源发电企业依据规
则同步开展电能量交易和绿证交易的过程。绿色电力认购交易
是指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与电网企业统一收购的新
能源发电企业建立认购关系获得绿色电力的过程。
新能源电能量交易是指绿证已签订售卖合同的新能源发电
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依据规则开展的电能量交易。
第二节 交易方式
第九条 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采用双边协商、
集中竞价、挂牌、竞拍、认购交易等方式组织开展,并按照年
度(含多月)交易为主、月度交易为补充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双边协商交易。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
公司)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力)、电价(绿色电力交易
电价分电能量价格和环境溢价),形成交易初步意向,经安全
校核通过后形成交易结果。
第十一条 集中竞价交易。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
电公司)之间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力)、电价(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