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
试点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相
关材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经评审通过、纳入试点的项目,试点单位应
根据评审意见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
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2年。
3.总结评估。试点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经过不少于 3个月
的调试和试运行阶段后,编制自评报告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市
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开展审核评估,未达到试点建设要求的,取
消试点资格。
4.支持政策。对评选出的优秀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进行
授牌,多渠道做好试点成效宣传推广;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
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支持,或推荐给金融机构引导提供金融支
持。
5.申报程序。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申报。市级有关行业
主管部门,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可组织有意愿、基础好、技术先进的单位申报,对申报材料进
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 年8月31 日
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表需为word 版),
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正式盖章件)报送至北京市应对气
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海淀区苏州街 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