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
成效到位。(责任单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主体责任,确
保实施方案的任务落到实处。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
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
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
组报告。(责任单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政策保障
推进政策机制创新。制定和完善低碳产业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实施低碳产
业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完善担保、保险政策机制。探索低碳发展奖惩机制,
对低碳发展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批
评和惩罚。加快研究制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与再制造的行业、产
品、技术以及节能管理与服务体系等领域相关标准。抓好节约能源法、环境保
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
局、发改委、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节能后期监督。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后期监管制度,加强项目建
设和企业用能过程监管。优化节能审查机制,严格高耗能产业准入,运用市场
化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绿色建设、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规章制度。建
立能耗总量控制制度,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和预警调控机
制。通过节能审查摸清单位能耗情况,对总能耗超标单位实行能源限制使用制
度。提高监测预警的自动化水平,建立重点企业能耗在线自动监测预警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要素保障
用好能耗平台。强化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长垣市规上企业能
耗监测平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等在预测预警、数据运算等方面
的支撑作用,打破能源消费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逐步建立跨行业、跨部门数
据共享机制,实现企业能耗数据的定期调度,为制定节能政策、推广节能技术、
开展企业节能监察执法提供全面、精细化的数据分析,促使产业用能结构优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税务局、统计局、供电公司)
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优化现有各类相关专项
资金,积极争取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强化
绿色投融资机制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进新能源与绿色金融产品开
发,扩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碳中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
大对低碳产业、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低碳技术
开发与产业化的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工信局、生态
环境分局)
加强土地保障。结合长垣市总体规划,优先满足试点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国土资源部门保证用地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低碳重点项目
建设。兼顾土地生态承载能力,合理规划项目用地。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
闲置低效土地,实施“腾笼换鸟”工程,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有限的
土地保证最优的项目。合理安排关联项目建设布局,提高配套项目建设的土地
集约化水平。制定集约用地奖惩政策,鼓励项目业主科学规划项目厂区布局,
提高用地效益。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及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指标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