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减污降碳50万-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减污降碳】50万!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
项目概况
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
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JXMYZFCG-2023-013
项目名称: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目
2023-07-01 07:52 发表于天津3060
:
: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
3.
/20230720 00:0012:00 12:0023:59
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
https://www.zcygov.cn/线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20230720 14:3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221会议室(平湖市胜利路380号行政
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
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
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
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
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
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
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
4.
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zyxz/004001/20200508/ca9ef9e6-1353-
4b6f-96fc-735325b1e78d.html
5.
5.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
5.2
项目概况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MYZFCG-2023-013项目名称: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平湖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服务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221会议室(平湖市胜利路380号行政中心2号楼2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平湖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zyxz/004001/20200508/ca9ef9e6-1353-4b6f-96fc-735325b1e78d.html5.投标说明:5.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5.2供应商注册5.2.1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5.2.2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6.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6.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和《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6.2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7、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8、汇信(CA)客服电话:400-888-46369、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9.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应当拒收。9.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9.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bfbs)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28509616@qq.com。9.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2号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061517质疑联系人:张颖艳质疑联系方式:0573-850615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传真:0573-89997908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97908质疑联系人:诸菊妹质疑联系方式:1585836290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联系人: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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