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
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
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
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
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
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
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
库,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如中标人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浙江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注册事宜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介绍,客服、技术支持:400-881-7190。
(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
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