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服务内容要求:基于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规划思路和工作需求,开展
合作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试点示范工作进展评估及组织举办碳中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工作内容,以进一步摸清合作区温室气体排放特点和减碳效益,为碳中和试点示范奠
定良好数据基础,有序推动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和扩大区域影响力。具体任务包括:
(1)协助编制温室气体清单。调研摸底和收集碳排放基础数据,并按温室气体清单
编制相关指南要求进行数据处理核算,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温室气
体清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以持续摸清合作区温室气
体排放结构、排放趋势、主要排放源的变化情况,为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的相关工作
提供数据基础:(2)协助评估碳中和试点进展。基于合作区现正编制的碳中和试点
示范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及广东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及时评估和总结2022-
2023年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推进情况、成效和问题,并提出建议,最终形成《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2-2023年工作评估报告》1份;(3)协助策
划低碳宣传活动。基于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定位和目标,合同期内依据采购方:
(1)特定节日时点(如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绿色低碳宣传的工作需求;及
(2)非定期面向企业、社会公众开展碳中和专题科普教育的工作需求,协助策划举
办2次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以助力合作区持续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氛围,打响碳中
和示范名牌和扩大影响力;(4)提供其他技术咨询服务。基于合作区碳普惠体系建
设的前期研究、总体部署和建设工作要求,就2023年度合作区碳普惠体系筹建的相关
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二、项目进度和服务要求 (1)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专家验收。若因不可抗力因素使项目需延期,投标人需与采购人
协商后并由采购人决定;(2)需配合服务采购单位按需开展成果报批等后续工作。
三、项目成果要求:完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横琴粤澳
深度合作区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
示范2022-2023年工作评估报告》1份;协助策划举办2次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
合同期内,为合作区碳普惠体系筹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
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执行总体报告》。其中,每份报告提
供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