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EPI-RG-Y-066-2022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VIP专享VIP免费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CAEPI-RG-Y-066-2022
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022-5-27 发布 2022-5-27 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I
本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环节、
认证要求、认证标志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本认证实施规则主要起草人:周茜、马景赟、王则武。
本认证实施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提出并解释。
1
1.适用范围
本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认证的模式、环节、要求、认证
证书、标志及收费等内容。
本认证实施规则适用于监测固定源中的二氧化碳浓度的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
工厂(现场)检查+产品检验+认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
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检验;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后的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申请
4.1.1 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不同的型号、配置、原理来划分申请单元。产品由同一生产厂生产且配置、
原理完全相同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主要零部件型号或材料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依据不同标准生产或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生产厂为境内企业
1) 产品认证申请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有效的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仅限已注册商标的产品);
4) 产品正反面照片、内部结构照片;
5)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CAEPI-RG-Y-066-2022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2022-5-27发布2022-5-27实施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I前言本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环节、认证要求、认证标志使用及收费等内容。本认证实施规则主要起草人:周茜、马景赟、王则武。本认证实施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提出并解释。11.适用范围本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认证的模式、环节、要求、认证证书、标志及收费等内容。本认证实施规则适用于监测固定源中的二氧化碳浓度的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2.认证模式工厂(现场)检查+产品检验+认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检验;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按不同的型号、配置、原理来划分申请单元。产品由同一生产厂生产且配置、原理完全相同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主要零部件型号或材料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依据不同标准生产或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4.1.2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生产厂为境内企业1)产品认证申请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有效的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仅限已注册商标的产品);4)产品正反面照片、内部结构照片;5)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26)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7)申请产品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工程类设备应提供两个工程的验收报告;8)产品介绍材料、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修手册、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等;9)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10)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报告复印件(仅限《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项目);11)原认证证书复印件(仅限复审产品);12)生产模式为OEM/ODM模式时应提交OEM/ODM相关方(初始认证证书持证方、制造商、生产厂)签订的协议的复印件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协议需对OEM/ODM产品的一致性做出承诺和职责安排;13)ODM初始认证证书复印件(仅限ODM产品)。(2)生产厂为境外企业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表》(境外企业);2)申请企业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3)产品准予进入产品生产所在国市场的证明文件;4)产品准予进入中国市场的证明文件;5)产品注册商标的证明文件6)产品执行的符合规定的国际/国外现行标准和企业标准;7)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简介及使用说明书;8)申请认证产品的用户使用报告(两个以上用户)和主要用户清单;9)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的质量管理认证、产品安全认证等);10)代理商需提交境外企业出具的授权代理认证的委托书。4.2产品检验4.2.1检验原则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申请单位应按照认证中心要求从经生产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1台进行产品检验。4.2.2产品检验的方式采用应用现场检验的方式。34.2.3产品检验依据的标准本认证实施规则引用了下列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认证实施规则。T/CAEPI47-2022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4.2.4产品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按照T/CAEPI47-2022执行。4.3初始工厂检查4.3.1检查内容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4.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由认证机构派检查员对生产厂按照《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RJGF301-2021)进行检查。4.3.1.2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需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1)认证产品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上产品检验时的样品一致;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产品检验时的样品一致;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应与产品检验时的样品一致。4.3.1.3检查范围工厂检查的范围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装配和/或检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4.3.2初始检查时间初始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和工厂的生产规模确定,一般每个申请单元为0.5个人日。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4.1认证结果复核与认证决定由认证机构负责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复核与认证决定。4.4.2认证时限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完成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30天内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44.5认证后的监督4.5.1监督的方式和内容认证中心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RJGF301-2021)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认证有效期内至少进行1次认证后监督,认证后的监督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进行:a)认证中心组织监督抽查,可采取现场、远程、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中的一种进行,人日数一般不少于初始工厂检查的1/2;b)获证组织自查,企业需提交符合性声明、自查报告等材料。4.5.2增加监督频次的条件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时;(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的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4.5.3减少监督频次的条件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减少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经过两次及以上复审,且未曾被投诉;(2)认证机构在一年内对同一证书持有者的同一生产地址进行过两次及以上现场审核,且未曾被投诉;4.5.4监督不符合项的整改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认证机构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4.5.5监督结果的复核和决定监督检查结果的复核和决定按照认证机构的相关规定来执行。5.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保持5.1.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本认证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证书有效性的保持依赖认证机构认证后监督获得。55.1.2认证产品的变更5.1.2.1变更的申请认证后的产品,如果涉及主要设计参数、产品结构、关键材料和元器件发生变更,证书持有者法人名称、单位名称、生产厂地址发生变更,以及认证机构规定的其它事项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5.1.2.2变更评价和批准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如需产品检验和/或工厂检查,则检验合格和/或工厂检查通过后方能进行变更。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按照认证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符合要求的,批准变更。换发新证书的,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5.2.1扩展程序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和/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检验或工厂检查,对符合认证要求的换发认证证书。5.2.2样品要求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对扩展产品检验时,检验项目由认证机构决定。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证书的使用应按照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认证机构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注销和撤销的处理。证书持有者可以向认证机构申请暂停、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证书暂停期间,证书持有者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认证机构提出恢复申请,认证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否则认证机构将撤销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6.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认证机构认证标志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6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本认证规则覆盖的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认证标志: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不允许使用变形认证标志。6.3加施方式可以采用认证机构允许的加施方式。6.4标志的位置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7.收费认证费用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8.认证责任认证机构对做出的认证结论负责。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负责。认证机构及其委派的工厂检查员应对工厂检查结论负责。认证申请单位应对其所提交的委托资料及样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9.技术争议与申诉申诉、投诉和争议按照认证机构的相关规定处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碳中和
已认证
内容提供者

碳中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