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C07010200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由第三方机构中行业专家及技术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碳达峰
碳中和先行先试下属的技术组。技术组人员应对试点企业、园区(社区),试点交通,
试点住建(公共机构)四大类技术标准充分理解,具备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
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1、负责统筹调研组、核查组、评估准则编制组相关工作,
直接对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工作组负责。2、负责评估准则编制前期调研工作。3、负
责评估准则执行过程中企业数据核查工作。4、负责评估准则的编制工作。5、制定自主
申报单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工作名单及调研工作内容,根据自主申报单位提
交的申报表,对申报企业进行调研。6、整合完善企业名称、行业、主营产品、负责人
等基本信息,制定现场调研计划。7、现场调研。按照碳排放核查工作流程开展,分行
业进行碳排放调研工作。围绕单位产品排放强度,现场了解企业用能结构、能源消费情
况、产品产量、生产工艺、主要用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等数据与信息,现场了解企业化
石能源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外购电力热力引起的排放、二氧化碳回收利用
量等情况,并分析近五年企业碳排放情况。同时对工艺、技术、设备存在的节能降碳潜
力进行分析,初步确定能效提升可能性。8、与大东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议
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评估准则》。9、对碳排放分析报告进行评审,确定最
终试点单位名单,共同商议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评估计划》。盯紧节能降碳
目标,科学合理地细化时间表,夯实责任,不断总结完善,按计划在先行先试时间期限
内完成试点建设工作。按照《评估计划》开展试点评估工作。10、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其他服务。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
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
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素云、王延松、郑伟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