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3〕77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局)、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
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
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山西省能源局,军队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任务,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
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形成勤
俭节约、合理用能的社会风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 2023 年全
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 7 月 10 日至 16 日,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
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定为 7 月 12 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
绿色低碳发展”。
二、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活动
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优先、节
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
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
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要充
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力度,推动形
成良好舆论氛围;要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
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生动鲜活地宣传展示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要加强
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
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保
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坚持节俭、简约、务实办活动。
三、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分工开展分主题专项宣传
活动。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实施,聚焦重点任务,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宣
传合力。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天(7月10 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宣传活动(国家发展改革
委牵头,有关地方和部门参与);
第二天(7月11 日):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行动宣传活动(国家发展改
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天(7月12 日):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
参与);
第四天(7月13 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实践宣传活动(国管局、中直管
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