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行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总体情况与成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2年12月7日目录CONTENTS1.全球碳市场概况2.全国碳市场总体情况3.主要成效全球碳市场分布资料来源:ICAP《全球碳市场进展2022年度报告》资料来源:ICAP《全球碳市场进展2022年度报告》全球碳市场规模目录CONTENTS1.全球碳市场概况2.全国碳市场总体情况3.主要成效时间文件内容2011年3月16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并作为一项要任务纳入“十二五”政府工作计划。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标志着我国试点碳市场拉开序幕。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将碳市场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之一统筹考虑。2014年9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提出“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全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研究与国外碳排放交易市场衔接”等要求。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立的主要思路和管理体系;2016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全国碳市场启动的重点工作。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2020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要求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全国碳市场政策发展时间文件内容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2021年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2021年5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2021年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督促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2021年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全国碳市场平稳有序运行。2022年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2022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2022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调整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相关参数取值方式。全国碳市场政策概述(续)全国碳市场制度概述全国碳市场主要制度构成及运行流程碳市场制度主要包括:⚫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配额分配制度⚫碳交易管理制度⚫履约清缴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测、报告与核查全国碳市场MRV体系工作基本流程⚫监测、报告与核查是碳排放的量化与数据质量保证的过程。⚫从碳市场早期阶段开始,国家就陆续出台了多项文件以规范碳排放的MRV流程。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技术工作组现场核查组选择适用的核算和报告指南提交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评审排放报告和控制计划提交评审表、现场核查清单是否现场核查建立现场核查组是现场核查完成现场核查清单是否存在不合格项否提交整改措施及相关证据否是验证出具核查结论告知重点排放单位信息公开及报生态环境部➢碳排放实测•仅从促进企业碳实测方面,缺省值引入后,重点排放单位燃煤元素碳含量实测率从2018年的30%左右提高到了目前的90%左右,发挥了一定效用。•2022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规定下调缺失月份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的缺省值至不区分煤种的0.03085tC/GJ。➢数据质量帮扶•调研帮扶。2021年5-6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火电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调研帮扶工作。•监督帮扶。2021年10-12月,生态环境部组织31个工作组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重点对部分省份控排电力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核查督查。数据质量➢碳排放监测试点•本着自愿原则,中国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等三个集团公司所属的18家发电企业、22台机组参与碳监测试点工作。•在设备安装方面,试点单位以现有污染物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为基础,主要通过增加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模块方式开展试点监测,少数试点安装两套二氧化碳浓度、流量监测设备用于比对;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大致各占一半,其中,国产设备提供商主要有雪迪龙、聚光科技、南京国电院;进口设备提供商主要有德国西克、美国热电、美国艾默生、加拿大优胜、日本富士等。•在数据比对方面,基于22台试点机组96个自然月的监测数据和核算数据对比,两者相对偏差范围在-18.0%~30.6%之间,监测碳排放量与核算碳排放量的相对偏差在±10%以内的比重为61.4%。•《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L/T2376-2021),对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选型安装、调试检测和运行管理环节开展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提升监测数据的质量。➢覆盖行业:•根据全国碳市场分阶段、有步骤的建设思路,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原则,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后,未来将逐步纳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进一步扩大行业覆盖面。•全国碳市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气体:初期仅覆盖CO2一种温室气体,逐渐纳入其他温室气体。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由生态环境部拟订,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开。覆盖范围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地区分布情况➢重点排放单位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设施类型比重情况050100150200250300350山东江苏内蒙古浙江河南山西黑龙江河北广东新疆安徽辽宁陕西吉林四川湖北江西广西福建宁夏贵州湖南重庆天津建设兵团云南上海甘肃北京青海海南覆盖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地区分布•企业分布•设施类型纳入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的2162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属于电力央企的有606家,占比约为28%。其中,华能、大唐、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占比分别约为5%、5%、5%、7%、4%。重点排放单位➢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碳排放配额分配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比例。➢我国发电行业碳配额管理单位的配额核算采用基准法。➢2019-2020年碳排放配额总量由自下而上汇总上报的形式确认。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全国碳市场总量与配额制度体系工作流程机组CO2配额总量供电基准值Be实际供电量Qe修正系数F实际供热量Qh供热基准值Bh➢配额计算:2019-2020年燃煤机组/燃气机组配额计算公式:◆燃煤机组修正系数•冷却修正系数Fl:水冷取值1空冷取值1.05•供热量修正系数Fr:1-0.22×供热比•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Ff:纯凝机组四种情况热电联产取值为1◆燃气机组修正系数•供热量修正系数Fr:1-0.6×供热比统计期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注:F为机组负荷(出力)系数,单位为%常规燃煤纯凝发电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2019-2020年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2021-2022年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征求意见稿)交易管理全国碳市场交易管理流程示意图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主要由交易主体、交易产品、交易规则、交易机构、交易行为等要素构成。交易制度需要建立有效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的调节机制和防止市场操纵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市场要素完整、公开透明、运行有序。➢使用CCER抵销配额清缴条件:用于配额清缴抵销的CCER,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一)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二)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因2017年3月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相关备案事项已暂缓,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可用的CCER均为2017年3月前产生的减排量,减排量产生期间,有关减排项目均不是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抵消机制全国碳市场交易情况(上线以来)截至2022年12月6日,自开市以来累计338个交易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04亿吨,累计成交额90.40亿元,成交均价44.35元/吨。其中,挂牌协议成交量3610万吨,挂牌协议成交额17.59亿元,成交均价48.73元/吨;大宗协议成交量1.67亿吨,大宗协议成交额72.80亿元,成交均价43.40元/吨。全国碳市场交易最新行情全国碳市场交易情况(上线以来)➢成交数量•全国碳市场自开市以来每个交易日均有成交,交易量随履约周期变化明显。启动当天成交量超410万吨,首日效应过后交易热度逐步减弱;履约期前成交量显著提升,2021年11-12月总成交量1.59亿吨。首个履约期结束后,市场总体交易意愿下降,成交量明显回落。➢成交价格•挂牌协议交易:全国碳市场以48.00元/吨的价格开盘,挂牌协议交易单笔成交价在38.50元/吨-62.29元/吨。➢交易时间•2021年7月-2022年12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交易主要集中在2021年11月和12月。➢交易方式•从成交量来看,全国碳市场配额交易以大宗协议交易为主,约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5倍。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050010001500200025007-167-318-158-309-149-2910-1410-2911-1311-2812-1312-28万吨1大宗交易协议成交量挂牌协议成交量收盘价元/吨全国碳市场交易情况(第一个履约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结束。第一个履约期的管控年份为2019年-2020年,交易履约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运行114个交易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亿元。其中,挂牌协议成交量约3077万吨,挂牌协议的累计成交量占比17%,成交额约14.51亿元,挂牌协议成交均价为47.16元/吨;重点排放单位累计使用3200余万吨CCER进行配额清缴抵销,成交额超过9亿元。全国碳市场履约清缴(第一个履约期)总体来看,首个履约周期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履约效果较好。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中央企业履约完成率100%,为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起到重要作用。首个履约周期中仍有少数重点排放单位未能按时按量完成履约清缴,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于这些未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会进行相应处罚。各省(市、区)履约清缴总体情况较好,如,山东省履约比例99.82%;又如,江苏省纳入企业共209家,202家企业全部完成履约;又如,内蒙古自治区履约清缴率99.80%(按履约量计)。目录CONTENTS1.全球碳市场概况2.全国碳市场总体情况3.主要成效(一)全国碳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全国碳市场顺利启动上线交易,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从运行上看,上线交易一年以来,全国碳市场机制总体畅通、运行平稳,碳配额价格没有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况;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99.5%,交易量满足企业履约的基本需求,符合碳市场作为减排政策工具的预期。24发电企业参与碳交易的全过程。全面认识了碳市场的全链条管理,切身感受到了碳市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意义和影响。(二)碳减排和碳交易认识显著增强25电力行业2021年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0.5%(三)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促进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存量煤电节能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淘汰低效率落后煤电机组。本次调研企业2021年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1.3%26本次调研的约100家电厂案例的2021年单位火电发电量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862克/千瓦时,同比下降1.3%,降幅比行业高0.8个百分点。制度体系建设逐渐完善。制定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统筹管理。数据管理日趋规范。认真执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加强碳排放数据体系化、标准化、信息化。(四)碳排放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53.6%87.8%98.1%100.0%40%50%60%70%80%90%100%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元素碳实测率27本次调查的五大发电集团和九家地方电力集团企业碳元素实测率从2018年的50%左右提高到2021年的100%首个履约期允许企业使用CCER抵销5%的配额量。有利于降低单位发电量碳排放强度和控排企业履约成本。碳资产管理为企业低碳转型带来机遇。对未来吸引资金技术投入到节能减碳、新能源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五)减排成本降低渠道进一步拓展28(六)低碳技术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探索开展低碳技术研发与实践。坚持技术引领,加大大规模低成本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研发、示范与应用。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促进企业减排二氧化碳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29yangfan@ce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