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 国内碳市场与自愿减排碳交易的机制实践-宋晋-202304-25页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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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 录
国内碳市场概况及政策进展
01
自愿减排碳市场与抵销机制
02
03 生物质行业机遇及挑战-关于碳市场的几点思考
诚信进取创新协同CONTENTS目录国内碳市场概况及政策进展01自愿减排碳市场与抵销机制0203生物质行业机遇及挑战-关于碳市场的几点思考我国碳市场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2年至2011年,主要参与国际CDM项目;第二阶段:从2011年至2020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八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三阶段:从2021年开始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2020年,随着双碳目标被多次提及,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加快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1月发布,电力行业于2021年正式启动第一个履约周期。我国碳市场发展概况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市场化的节能减排路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采用类似欧盟碳市场(EU-ETS)的制度设计,即总量控制下的排放权交易,同时接受国内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主要交易产品: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配额分配采用免费分配(历史法、基准值法)和有偿分配(拍卖法)•配额交易采用在线(场内)交易和线下(场外)交易两种方式•制定了MRV、履约、惩罚等机制•建立了登记注册系统试点省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温室气体排放各有特点,代表性强七个试点地区总人口2.6亿,能耗8.3亿吨标准煤,GDP合计14万亿人民币三项资料分别占到中国的19%、27%和23%区域碳市场建设情况截至2022年底,区域碳市场(试点+福建)配额累计成交5.80亿吨,交易额155.57亿元,CCER累计成交4.50亿吨区域碳市场交易概况北京(2013.11.28)配额总量:约0.50亿吨成交总量:5119万吨成交总额:24.60亿元成交均价:48.05元/吨天津(2013.12.26)配额总量:约1.60亿吨成交总量:3218万吨成交总额:7.92亿元成交均价:24.60元/吨上海(2013.11.26)配额总量:约1.58亿吨成交总量:4800万吨成交总额:12.07亿元成交均价:25.14元/吨深圳(2013.06.18)配额总量:约0.30亿吨成交总量:7046万吨成交总额:16.88亿元成交均价:23.95元/吨广东(2013.12.19)配额总量:约4.22亿吨成交总量:2.14亿吨成交总额:56.39亿元成交均价:26.34元/吨湖北(2014.04.12)配额总量:约2.56亿吨成交总量:1.03亿吨成交总额:24.99亿元成交均价:24.24元/吨重庆(2014.06.19)配额总量:约1.00亿吨成交总量:3959万吨成交总额:8.20亿元成交均价:20.70元/吨四川(2016.12.16)暂无配额交易福建(2016.12.22)配额总量:未公布成交总量:2115万吨成交总额:4.53亿元成交均价:21.42元/吨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广东湖北深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福建国内区域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对比(万吨)0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广东湖北深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福建国内区域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额对比(万元)04050607010203交易方式较为原始配额分配等标准体系仍待统一政府干预市场和地方保护现象普遍存在价格形成机制尚不成熟,碳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有待发展信息不透明、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流动性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处罚机制力度较弱,奖励惩罚体制机制尚待完善试点碳市场的主要问题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启动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首日成交量410.40万吨,成交额21023.01万元,成交均价51.23元/吨。开盘价48.00元/吨,最高价52.80元/吨,最低价48.00元/吨。中石油、中石化、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投、国家能源、申能集团、浙能集团、华润电力等企业参与了全国碳市场首日交易。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2016年1月2017年12月2019年4月3日2021年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改气候规〔2017〕2191号)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确立了2017年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目标,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该条例是中国碳市场建设的立法保障,是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基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进展全国碳市场的政策进程全国碳交易市场强制配额市场自愿减排市场•交易中心:上海•登记结算中心:武汉•主要交易产品:全国碳排放配额(CEA)•参与主体:重点排放单位、其他机构和个人•交易登记结算中心:北京•主要交易产品: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参与主体:减排项目业主(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其他主体抵销机制全国碳市场框架体系全国碳市场交易概况•全国碳市场纳入电力的发电行业,纳入2162家发电企业、约45亿吨的碳排放总量•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截至2021年12月31日,114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人民币、履约完成率99.5%;•换手率约2%,大宗交易占82.8%,大部分单笔成交超过10万吨。12月的成交占比75%,交易目的仅为了履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30亿吨,累计成交额104.75亿元,平均价格45.61元/吨CO2e。01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03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05能力建设工作持续开展02碳排放历史数据收集步入正轨04应对气候变化顶层设计获得突破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展CCER是China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的缩写,中文名称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它是指对我国境内特定减排项目(比如可再生能源利用、林业碳汇、甲烷再利用)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国内自愿减排碳市场及抵销机制全国碳市场抵销机制试点碳市场抵销机制抵销产品:所有试点均接受CCER作为抵销信用,部分试点碳市场有自己特别的抵销产品,如广东市场的PHCER,北京市场的PCER和FCER;抵销比例:可抵销的比例在1%-10%之间;抵销限制:部分试点对项目时间及减排类型有要求,除水电项目外,大多试点地区都接受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产生的CCER。抵销产品:CCER作为唯一抵销产品,不接受地方试点碳市场碳信用产品或国际碳信用产品,如CER;抵销比例:不能超过5%,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21年为5%;抵销限制:要求用于抵销的减排量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其他无抵销限制。国内自愿减排碳市场及试点抵销政策试点地区抵销办法(类型、类别、减排量产出时间)CCER抵销比例及项目地域北京•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减排量;•可使用CCERs、节能项目碳减排量和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氧化亚氮(N2O),六氟化硫(SF6)项目及水电项目减排量排除在外。•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5%,其中:京外项目产生的CCER量不得超过当年核发配额量的2.5%;•津、冀等与北京签署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合作协议地区获得了优先权。天津所用于抵销的自愿减排项目,应该是其所有核证减排量均产生于2013年1月1日后的项目;仅来自二氧化碳气体项目,不含水电产生减排量。•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10%;•津、京、冀地区获得优先权。上海用于抵销的应为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减排量,且所用于抵销的自愿减排项目,应该是其所有核证减排量均产生于2013年1月1日后的项目。•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3%;•非水电项目。深圳•风电、光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指定地区;广东(部分地区)、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内蒙古、甘肃、陕西、安徽、江西、湖南、四川、贵州、广西、云南、福建、海南等省份;•全国范围内的林业碳汇项目、农业减排项目;•其余项目类型需来自深圳市和与深圳市签署碳交易区域战略合作协议的省份和地区。•风电、光伏、垃圾焚烧发电、农村户用沼气和生物质发电项目;•清洁交通减排项目;•海洋固碳减排项目;•林业碳汇项目;•农业减排项目。试点地区抵销办法(类型、类别、减排量产出时间)CCER抵销比例及项目地域广东•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的CCER;•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10%;•70%以上的CCER来自广东省内项目;•非国家批准的其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或已启动碳市场地区的项目。•CO2或CH4气体的减排量占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总量的50%以上;•非水电项目、化石能源的发电、供热和余能利用项目;•非由清洁发展机制机制项目(CDM)于注册前产生的减排量、湖北•项目有效计入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农林沼气、林业碳汇类型项目。•抵销比例不超过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在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在湖北省内的CCER项目。重庆减排项目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后投入运行,碳汇项目不受此限制,不接受水电项目。不得超过审定排放量的8%。福建•福建省内产生的CCER;•非水电项目;•仅来自于CO2、CH4的温室气体。不得超过经当年确认排放量的5%(林业碳汇不得超过10%)国内自愿减排碳市场及试点抵销政策CCER方法学体系-生物质行业的应用实践获得备案的项目涉及30个方法学,其中生物质利用领域有3个。序号方法学编号方法学名称1CM-001-V01可再生能源联网发电2CMS-001-V01用户使用的热能,可包括或不包括电能3CMS-002-V01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4CM-092-V01纯发电厂利用生物废弃物发电5CM-072-V01多选垃圾处理方式6CM-003-V01回收煤层气、煤矿瓦斯和通风瓦斯用于发电、动力、供热和/或通过火炬或无焰氧化分解7CM-075-V01生物质废弃物热电联产项目8AR-CM-001-V01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9CM-077-V01垃圾填埋气项目10CMS-022-V01垃圾填埋气回收11CM-022-V01供热中使用地热替代化石燃料12CMS-029-V01针对建筑的提高能效和燃料转换措施13CM-007-V01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温室气体减排14CM-029-V01燃放或排空油田伴生气的回收利用15CM-073-V01供热锅炉使用生物质废弃物替代化石燃料16CM-086-V01通过将多个地点的粪便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减排温室气体17AR-CM-002-V01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18AR-CM-003-V01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19CMS-021-V01动物粪便管理系统甲烷回收20CMS-063-V01家庭/小型用户应用沼气/生物质产热21CMS-076-V01废水处理中的甲烷回收碳中和愿景下碳市场的定位与作用CCER方法学修订方向碳市场的容量及连接ABC生物质行业机遇及挑战-关于碳市场的几点思考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的升级,实现碳中和两条路径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行政任务分解方式难以完成碳减排目标碳税:约束机制为主碳市场:约束机制+激励机制碳市场作为低成本高效率的市场化手段,成为中国碳中和目标达成的有效政策工具碳中和愿景下碳市场的定位与作用碳中和不是不排放碳达峰是目标,碳中和是愿景,碳减排是主要路径,碳交易是重要工具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鼓励6MW以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鼓励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甲烷利用项目:鼓励基于农业活动的户用沼气和类便处理等甲烷利用项目林业碳汇项目1)鼓励新造林项目(造林、竹子遣林)和恢复退化植被活动(红树林).2)审慎开发经营类(营林、竹林经营)、采伐转保护类项目活动。其他项目:交通、建筑行业具有符合双碳目标、推动行业减排示范意义的项目类型。CCER方法学修订方向1)设置正面技术清单方式,简化营通项目的服外性论证2)造林项目的生态环境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适当简化论述内容要求。重点围绕拟议项目活动产生的项目碳汇量应高于基线情景碳汇量,同时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项目时是不会产生的情形,保证项目额外性强化对项目真实性的确认,以及通过监测计划强化项目活动实施要求2020年之后,仅纳入发电行业,全国碳市场的配额达到45亿吨,覆盖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40%以上。2019年、2020年,已参加地方碳市场配额分配的重点排放单位继续在地方碳市场履约和清缴。2021年起,已参加地方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统一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呈相交但不重合的状态。全国碳市场将陆续纳入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民航等8大行业,其20个主要子行业中,近7500家企业都将纳入,70-80亿吨/年,约占全国碳排放量的72%。按照当前碳价水平,市场总资产将达到4000-5000亿元。按照当前的交易换手率,未来中国碳市场交易量每年会有3-4亿吨,年交易额可达200亿元。碳市场的容量及连接根据现有CCER交易规模测算,每年用于抵销的CCER交易量约为2-2.5亿吨,预计“十四五”末CCER年度交易额约为20亿元左右。目前官网上减排量备案0.51亿吨,备案项目总计1.3亿吨/年,已签发现货约7200万吨,目前现货不足1000万吨,短期内CCER将是供不应求的状态。CCER终将重启,在不久的将来进入碳市场。企业履约手段更加完善,碳市场向新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产业传导价格的机制也更加完善,资金聚集效果更加明显,市场逐步活跃,从而形成缓慢但有效的正向循环。自愿减排碳市场交易规模及发展预测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宋晋气候变化及可持续发展事业部技术总监1370116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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