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
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
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
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
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
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
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
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
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
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
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
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
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
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
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
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还可以(EMS 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
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
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