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
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
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
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
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
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
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
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
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
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
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
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
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
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